网上办公 | 长大邮箱 | 院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学校主要道路、湖泊等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5-03-07
作者: 来源: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文化建设工作,丰富校园人文内涵,完善校园标识系统,规范校园道路、湖泊名称,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结合校园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园道路、湖泊等命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名称范围

1.道路:拟征集名称的主干道路4条。

2.湖泊:拟征集名称的湖泊1个。

3.具体命名对象详见附件。

二、征集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三、征集名称要求

(1)合法原则。命名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其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

(2)传播原则。用词简洁规范,寓意深刻,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不用生僻字或歧义词,避免出现重名、谐音和有时代局限的名称。

(3)传承原则。命名应寓意深远,凸显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文化内涵。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力求底蕴深厚,格调高雅,对校园文化有传承作用。

(4)匹配原则。命名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坚持功能性、人文性、艺术性相统一。

四、征集办法

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92407002@qq.com,作者须对命名的理由作出释义说明,字数在200字以内;引经据典的,需注明出处。作品以报送的时间顺序进行登记,可个人投稿,也可集体投稿,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办法及奖励

1.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请学校审定。

2.学校将对终审入选作品给予表彰和奖励,欢迎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3.作品一经采用,其修改权和使用权归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所有,学校有权修改和部分采用应征作品;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报送者为准;投稿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道路湖泊编号示意图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道路湖泊命名征集表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