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长江大学党委批准,决定召开中国共产党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
二、会议地点
学术报告厅(教学楼B-112)
三、参加人员
全体正式代表、列席代表
四、有关要求
1.全体代表于12月9日上午8点前到学术报告厅(教学楼B-112)报到;
2.全体代表佩戴党员徽章、代表证,按指定位置就座;
3.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事由无法参会的,由本人在会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报学院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于12月8日11点前报大会工作办公室;
4.会议期间须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特此通知。
中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