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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2-04-20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各学部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充分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更好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的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稳步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90周年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教育部验收合格评估工作。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学院党建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学工处(团委)工作要点为行动指南,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争先进、创优秀,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和建团90周年献礼。

二、评选表彰对象

20115月至20124月期间在学院共青团工作当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评选奖项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总支书记”、“青年岗位能手”。

四、评选条件

()优秀团支部(支部总数10%

优秀团支部是指团支部各项活动开展效果好,影响大;广大团员能够积极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有益团员思想教育、身心健康,具有支部特色的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活动有意义、有特色、有影响;认真开展团员推优评议活动以及团日活动;按规定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团费收缴率不低于90%;团支部在学院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无违规违纪;同时支部有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可优先考虑。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团员总数1%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是指在学生中有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号召力和感召力,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有典型事迹的优秀团员、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要求入党;严格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向团组织汇报思想,按时缴纳团费;且前两学期学习成绩排支部前20%

()优秀共青团员(团员总数10%

优秀共青团员是指在平时积极参加学院、学部以及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团支部工作,维护团支部的威信,能经常给团支部工作献计献策;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按时缴纳团费;学习成绩良好,前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在所在支部的前40%,且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干部总数10%

优秀共青团干部担任团总支、学生会及团支部干部,以及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一学期以上者。

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工作热情,作风民主,顾全大局,群众威信高;对本支部的工作和团的日常任务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成绩突出;及时缴纳团费;积极带领各支部或总支成员参与学校的各类科技文化活动,成绩好效果优。前一年度学习成绩排在所在支部的前40%,且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五)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

组织健全,成员职责明确,作风过硬;坚持党的先进理论学习,认真组织主题团日活动;及时深入报道本单位特色活动与大型活动;积极收集和调研学生思想动态信息,积极宣传团员青年的典型集体和个人。

能够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围绕青年成长需求,开展各类活动;坚持实行团支部考核、团员注册制度;积极做好团员推优工作,坚持发展团员,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注重学生骨干的培养。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院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所属团支部在学院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无违规违纪。

(六)优秀团总支书记

获得“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的团总支,学部团总支书记同时被授予“优秀团总支书记”称号。

(七)青年岗位能手(6名)

“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由各团总支统一安排,结合本学部领导意见,从教学情况、辅导员工作以及日常表现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民主选举,择优推荐。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团总支要善于发现、总结评优过程中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各团总支要对照“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条件,充分酝酿,积极申报、参加评选,申报需提交申报材料一份(团总支工作总结及PPT汇报材料)。42728日将由学院领导、院团委、组织培训中心、宣传与理论教育中心、学部学工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及各学部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公开评选及投票产生;

3.各团总支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严格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团总支审核。评选并公示后上报院团委审批;

4.“优秀团支部”由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推荐至院团委审批,上报材料含2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一份;

5.“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评定由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评定后推荐至院团委审批,上报材料含15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一份;

6.“青年岗位能手”各团总支推荐1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职工,上报材料含2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一份;

7.近一年来受过学部、学院通报批评、处分或违反校记校规不能参与评选。

六、表彰奖励

1.获得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均由院团委统一发文表彰;

2.获得“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干部”,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3.“优秀团总支书记”、“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个人,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4.获得“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的团总支,院团委颁发奖牌及奖励;

5.获得“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的总支,院团委颁发奖状及奖励。

七、时间安排

各团总支、团支部在接到本通知后,本着民主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做好评审记录,于429日前完成公示并将评选结果和相应事迹材料上报院团委。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