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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届毕业生毕业补考的通知
2014-03-24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各系部:

为了保证我院2014届毕业生顺利毕业,教务处将于第11周组织安排2014届毕业生的毕业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11周周一至周五(2014年4月28日—5月2日),具体考试安排将于4月16日公布在学院网站。

二、考试资格

1、所有2014届毕业生若有课程不及格,必须参加本次清考,转专业的学生需认真核对未参加考试的课程,并及时报系部。

2、我院往届结业生本次可申请补考未结业的课程,请于4月11日前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参加考试(咨询电话:8068585)。

三、学生参考要求

1、参加考试的学生务必带上“两证”(身份证、考试证),证件遗失的同学请到系部办理相关证明并到教务处盖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往届生需出具教务处盖章的《结业生返校补考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和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3、所有参加清考的学生必须遵守考纪考规,违者一律严格按《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处理。

四、阅卷、登分、试卷保存要求

1、阅卷教师要严格按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判定学生成绩,严禁随意加减分,送人情分。

2、各系部于4月16日前将试卷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交教务处。

3、清考完成后,教师须在3个工作日内评阅完试卷并交系部教学秘书登陆成绩。

3、清考完成后,教学秘书须在一周内登陆完所有成绩并将签字盖章的成绩单交教务处。

4、毕业清考的管理与平时课程考试管理要求相同。

五、考试要求:

1、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实践课程、考查课由系部自行安排。

2、请学生按时参加最后一次考试,过期不再安排,因耽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正常毕业。

请各系部认真按照教务处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维护考试的严肃性,相关毕业生请做好复习备考准备。

特此通知

 

  院教务处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