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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2012年暑假留校安全告知书
201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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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强化学生留校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学生、家庭、社会负责的态度,特制定学生暑假留校安全告知书,希望全院学生严格遵守。

一、暑假留校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二、自觉遵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宿舍管理条例》及《学生手册》和学校其他有关安全和管理的规定;

三、留校学生必须持学工处和学部盖章的临时住宿卡入住,并主动向查寝的老师和楼管员出示住宿卡,服从管理;

四、外出一天及以上必须向辅导员报告行踪;

五、留校学生必须每周最少一次向家人电话告知在校情况;

六、禁止在寝室留宿他人、禁止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及饲养宠物、禁止私拉电线、网线等;

七、禁止在寝室楼顶及教室楼顶等危险处消暑,寝室门窗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八、进出寝室要随手关门,注意用水、用电安全,保障寝室及其他同学财产安全;

九、禁止到自然湖泊及无人管理人工水域游泳、禁止未经批准外出旅游、禁止组织和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十、注意饮食安全。学院学生餐厅,假期正常营业;

十一、做好个人身体和心理健康与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夏季易发流行病的传染,如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医治并向辅导员报告,如同学有紧急病痛情况,应及时告之相关老师或值班人员,并送往医院急诊或拨120急救电话;

十二、外出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及交通安全,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同时请记住校园治安报警求助电话(8437129  8068934)。

本告知书内容为全院学生应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暑期留校学生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