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毕业生:
为了保证我院2011届毕业生顺利毕业,教务处将组织安排2011届毕业生的毕业清考,现将本次毕业清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清考对象:2008级专科生、2007级本科生及符合条件的留级生。
2、毕业清考时间:2011年4月25—4月29日,具体课程及考试时间将于4月18日前公布在学院网站。
3、毕业清考考试组织:理论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实践课程、课程设计由学部安排,并且在5月10前全部完成。
4、毕业清考的试卷准备:各学部于4月11日前将试卷交教务处。
5、成绩录入及上报:各学部必须于5月10日前将清考成绩登入教务系统,并将纸质成绩上报教务处,成绩记分册应按补考班级、课程、学期分类填写,以便存档。
6、注意事项:
(1)、插在外校区上课的学生毕业清考由相关院系安排,具体安排请咨询相关院系。
(2)、考试安排出来后请学生认真核对自己的清考科目,如有出入请在4月22前到教务处登记。
(3)、考试时带齐“两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有毕业清考课程的每位学生,都应按时参加本次考试,任何个人原因缺考导致成绩不合格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5)、留级学生参加毕业清考程序:毕业前理论课程不及格门次少于9门的学生,首先向学部递交毕业申请,学部报教务处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提前毕业并参加毕业清考。
(6)、各学部不得自行安排非毕业生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清考,凡违规安排学生考试的,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请各学部认真落实考试通知,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并要求毕业生做好复习备考准备。
特此通知
院教务处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