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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2011-05-18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湖北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民政厅[鄂(200819]号文件精神,决定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工作,是提高军队士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加快高素质士官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更好地适应武器装备快速发展的需要;是法律赋予普通高等学校一项重要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学院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征兵工作事宜。相关学部应成立相应的征兵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部的征兵工作。

三、招收的对象和范围

招收的对象为应届男性毕业生,征集的范围为户口转入学校的在校学生。

四、招收的条件和标准

招收应届男性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1231以后出生的);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条件,按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视力标准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008月下发的《关于调整征兵体检视力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同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涉及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理工学部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五、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凡自愿应招的学生须持本人书面申请和学生证到保卫科直接报名(办公地点:学院西大门北侧),并填写报名统计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524。经目测初检,按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报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工作。对体检合格的学生,政审及专业审定工作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由学校负责政审,学生在原籍的政治表现,由省征兵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工作。对政审合格者,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同应征青年及所在院校签订协议书,并组织进行复检复审、联审定兵,批准入伍。

六、相关情况说明

1、士官招收工作目前正处于报名统计阶段,下一步省征兵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报名情况下达招收计划。

2、招收士官的退兵说明。招收的士官到部队后,经查学历不实,或专业与招收计划相差较大、部队无法调整使用的,作退兵处理。

3、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2003年开始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退役后的安置,按照此规定执行。

七、招收士官工作咨询站联系方式

征兵咨询电话:8068934

     周老师:13797517160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保卫科

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