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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2012-10-24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我院专任教师,必须参加讲课比赛: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71以后出生);

2.高校教龄1年以上;

3.本学期承担有理论课程或实验课程教学任务。

二、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参赛选手须按正常一节课时间(45分钟)准备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内容,分两个环节进行:

1.教案(讲稿)评比。选手提供选定参赛内容的教案(讲稿),评委依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案(讲稿)质量标准》(附件1)给出相应分数,占20%

2.现场教学比赛。选手在45分钟内完成选定内容的教学任务,评委依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附件2)给出相应分数,占80%

三、比赛安排

1、预赛(1029——119

预赛由各学部组织。各学部应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体青年教师参赛,并按照以下指标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各学部参加决赛名额:

教学单位

参加决赛人数

教学单位

参加决赛人数

人文学部

3

管理学部

3

外语学部

4

理工学部

3

经贸学部

1

基础学部

2

2、决赛(1112---11月18

决赛由教务处组织。教务处对各学部推荐的选手进行资格审查、教案(讲稿)评分,并通过抽签决定现场比赛顺序,1118日进行现场比赛,当场决定比赛结果并颁奖。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若干名,学院发文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部应高度重视本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工作,要通过比赛,对所有青年教师进行一次教学技能的全面培训。各学部要精心组织预赛,并将本单位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日程表(附件3)于1029下班前交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各单位日程安排进行抽查。对于不认真组织决赛的单位将取消参加决赛的资格。

2.各学部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出本单位参加决赛的选手,教务处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选手进行网上公示,对于徇私舞弊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推荐表》(附件4),提供选定参赛内容的教案(讲稿)一式五份,准备现场听课的学生20-30

4.决赛期间各学部要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观摩,教务处将在现场安排签到,不能参加观摩的青年教师要事先向教务处请假。

 

附表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案(讲稿)质量标准.doc

附表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doc

附表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日程表.doc

附表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