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我院专任教师,必须参加讲课比赛: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教龄1年以上;
3.本学期承担有理论课程或实验课程教学任务。
二、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参赛选手须按正常一节课时间(45分钟)准备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内容,分两个环节进行:
1.教案(讲稿)评比。选手提供选定参赛内容的教案(讲稿),评委依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案(讲稿)质量标准》(附件1)给出相应分数,占20%。
2.现场教学比赛。选手在45分钟内完成选定内容的教学任务,评委依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附件2)给出相应分数,占80%。
三、比赛安排
1、预赛(10月29日——11月9日)
预赛由各学部组织。各学部应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体青年教师参赛,并按照以下指标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各学部参加决赛名额:
教学单位 |
参加决赛人数 |
教学单位 |
参加决赛人数 |
人文学部 |
3 |
管理学部 |
3 |
外语学部 |
4 |
理工学部 |
3 |
经贸学部 |
1 |
基础学部 |
2 |
2、决赛(11月12日---11月18日)
决赛由教务处组织。教务处对各学部推荐的选手进行资格审查、教案(讲稿)评分,并通过抽签决定现场比赛顺序,11月18日进行现场比赛,当场决定比赛结果并颁奖。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若干名,学院发文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部应高度重视本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工作,要通过比赛,对所有青年教师进行一次教学技能的全面培训。各学部要精心组织预赛,并将本单位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日程表(附件3)于10月29日下班前交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各单位日程安排进行抽查。对于不认真组织决赛的单位将取消参加决赛的资格。
2.各学部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出本单位参加决赛的选手,教务处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选手进行网上公示,对于徇私舞弊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推荐表》(附件4),提供选定参赛内容的教案(讲稿)一式五份,准备现场听课的学生20-30名
4.决赛期间各学部要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观摩,教务处将在现场安排签到,不能参加观摩的青年教师要事先向教务处请假。
附表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案(讲稿)质量标准.doc
附表2: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doc
附表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预赛日程表.doc
附表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