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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经济合同与收费行为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4-04-23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和收费行为的通知》(文理行发【2014】)4号)要求,学院决定对经济合同和收费行为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范围

本次学院规范管理范围内的经济合同和收费行为

二、清查的方式

各部门和单位对正在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和收费行为开展自查,按照要求汇总。

三、清查的时间

2014年5月8日前上报至学院组织与培训中心  

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和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遗漏不重复,高质量完成此次清理工作。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经济合同清查表.doc

      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收费行为清查表.doc

 

                      组织与培训中心

                      201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