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2008年5月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发表重要讲话,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向人民群众学习,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切实提高创造能力和创业能力,为今后走上社会、成就事业打下坚实基础”。为深入学习贯彻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深入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先进思想,今年暑期,院团委决定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暑期社会实践顾问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主任:汪邦柱
成员:彭 中 刘 磊 李启文 刘美林 尤金荣
黄艳婷 张 伟 高 源 王玲玲 吕 政
院团委将邀请顾问委员会对上报的申请表进行审核,进而确定立项项目,并对实践项目进行指导,负责推荐评审优秀实践项目。
二、活动主题
学习 实践 奉献
三、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1.开展“关爱身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孩子行动”,进行文化辅导活动或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
2.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社会调查活动,对各种社会现状进行调查,思考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部分学生组成调研团,赴祖国经济特区实地考察调研,须写出详尽的调查报告。
3.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学生有组织地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如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宣传倡导环保观念、参与治理环境污染活动等。
4.服务考察活动,部分学生组成服务团,赴偏远的革命根据地考察实践,加强对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和教育。
5.开展各种科技活动,确定科研课题,收集数据,进行研究试验,从而提高科技学术水平。
6. 开展“我的大学”宣传活动,在高中母校向自己的学弟学妹介绍学校生活和教育教学成果。
7.开展奥运宣传志愿服务和四川灾区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8.结合本专业,开展专业实习实践活动。
四、参与形式
1.个人:根据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采取就近原则,自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
2.团队:各学部、各社团及学生个人可根据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自愿组成团队(团队最少3人,最多10人),申请立项,经专家评审组审评通过后,可开展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SplitPage}
五、实施步骤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申报立项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
1.院团委启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团学组织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文件精神,做好动员工作,同时要争取本单位领导及教师的支持,提高教师对学生在社会实践选题、实践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及帮助。
2.学生可自发组队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并于7月7日之前交至团委。团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准予立项的团队名单。
3.院团委将根据创新程度和计划的严密性,将实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在报院党总支审批后分别给予不低于1000元和不低于500元的经费资助。
(二)具体实践阶段(7月中旬~8月底)
1.社会实践活动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个人或组队参与的形式开展。广大青年学生应走出校门、深入实际,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宗旨,开展实践服务活动;
2.重点课题团队在随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暑假期间按照实践计划开展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对承担的重点课题展开研究,注重成果积累,并积极联系媒体对团队进行报道。
(三)成果展示、交流阶段(9月初~10月下旬)
1.各实践个人、团队须上交一份总结报告,参与实践的团队除团体报告外,其成员每人须上交个人小结一份,体裁、形式不限,但应写出实践中自己的真实感受。
2.重点课题实践团队要举办形式多样的成果展示交流活动,至少举办一场团队报告会,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申报表》,参与优秀项目评选。
3.院团委将邀请顾问委员会对各实践项目进行评审,以确定优秀社会实践项目。
六、工作要求
1.每位同学必须参加一项社会实践活动;每位同学须在开学的第一周内上交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学生个人(团队)登记表(附件5、6)和一篇1500字以上的社会实践报告(附登记表后,左侧装订)至各团总支。
2.各学部应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团总支要按照总体部署,从实际出发,对本单位社会实践活动的服务地区、内容、方式等做出精心设计和安排,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广泛动员团员学生投入到活动中去。
3.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紧密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服务工作,增强针对性,努力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群众带去实惠。
4.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加强领导,争取资源,增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专项经费投入,做好师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使更多的学生在活动中得到锻炼。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社会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海报、校园网等有效资源,做好宣传工作。要及时将各种活动信息报送到院团委。
6.凡未按要求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一律取消本学年的评优评先的资格。
附件:
1.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南
2.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样表)
3.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申报表
4.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
5.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学生团队登记表
6.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学生个人登记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