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学院校历安排,现将 2010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
一、放假时间
9月20日至23日放假,共4天。其中,9月22日(星期三)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18日(星期六)、9月19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9月20日(星期一)、9月21日(星期二);9月25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9月23日(星期四)。9月18日(星期六)、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并分别补上9月20日(星期一)、9月21日(星期二)、9月23日(星期四)的课程。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安排好中秋节期间的值班,切实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并将带班领导名单、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于9月16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交学院办公室(行政楼二楼203室)。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信息联络渠道畅通。
各单位负责人假期如需离荆,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正职除请示分管院领导外,须经院长、书记同意后方可离开,并送学院办公室备案。带班领导带班期间不能远离工作岗位,以便于联系和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学生外出必须向所在学部请假,学生集体出游要填写活动申请表,明确安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报学生工作处、保卫科备案,教师集体出游需报长江大学审批。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