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2008年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关于2008年国庆放假安排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将国庆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庆放假时间为:9 月 29日 — 10 月5 日 放假7 天。其中, 10月 1日、 2日、 3日,为法定节假日, 9月 27日 (星期六 )、 9月 28日 (星期日 )两个公休日调至 9月 29日 (星期一 )、 30日 (星期二 ), 9月 27日 (星期六 )、 9月 28日 (星期日 )照常上班上课, 9月 27日上 29日 (星期一 )的课、 28日上 30日 (星期二 )的课, 10月 4日 (星期六 )、 5日 (星期日 )照常公休。
二、各学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重视和加强国庆假期学生安全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学生工作主管领导为本学部学生工作第一安全责任人。
三、各学部在放假前应组织召开一次国庆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例会,并以班为单位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将放假通知下发到每个班,并将放假时间、假期要求以及返校注意事项等传达到每个同学,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
四、各学部在假期应做好值班工作,学生工作干部应保持通讯通畅,要时刻掌握学生假期动态,及时预防和处理学生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部门汇报。各学部应将假期值班安排情况于9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至学生工作处王玲玲老师处。
五、国庆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的,必须经学部同意,并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后,方能外出。要教育学生外出尽量结伴同行。
六、国庆期间各学部应尽可能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文娱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七、假期结束后,各学部应详细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和未返校学生原因,并将返校情况于10月6日上午上报至学生工作处王玲玲老师处。
学生工作处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