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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010-07-15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十二五”时期是我院继往开来,实现由规模建设向内涵发展转变、全面提高综合办学实力的重要发展阶段。为切实做好我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我院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03号)精神和长江大学“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院“十年发展规划”和“五年过渡期建设方案”为依据,以建设特色鲜明,居国内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的品牌独立学院为目标,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分析国情、省情、市情和院情,准确把握学院在“十二五”期间的办学目标、定位及战略重点,促进学院办学水平持续提高。

二、基本原则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学院未来五年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科学、精心编制既有科学性、前瞻性,又有显示度、可行性的 “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关系到学院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和全局性的重要工作。

1.科学性、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

编制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院情和学部实际情况,在进行全面调查、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辩证对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在确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主要措施时,做到既立足现实又富有远见,既具有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

2.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编制“十二五”规划,应当突出规划目标、思路和措施的显示度和可考核性,无论是总体规划还是子规划,都应坚持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发展规划目标、发展重点工程,应建立可监控、可评价的目标体系。

3.统筹兼顾、科学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在规划编制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确定“十二五”期间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处理“质量、结构、规模、效益”的关系,建立起事业发展规划与子规划相互衔接,长期目标、阶段目标与“十二五”目标相互配合,学院总体目标、部门目标与学部目标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增强“十二五”规划的关联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努力实现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相结合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切实将内涵建设作为经常性工作,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要正视建设和发展中的各种矛盾,集中精力突破体制和机制中的难点问题,采取超常规措施,努力促进科学发展。

三、规划体系及编制责任单位

我院“十二五”规划体系在功能上分为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和学部发展规划。其编制的责任单位如下:

1.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学院发展研究中心

2.专项规划

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 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规划,责任单位:教务处

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 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责任单位:教务处

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学院发展研究中心

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责任单位:人事资源中心

5)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校园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后勤保障中心

6)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

3.各学部“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各学部

四、组织体系

1、成立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我院规划编制工作。

2、各规划编写起草小组

各规划编写起草小组由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自行确定,单位主要领导为规划制定的第一责任人。

3、专家咨询小组

由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专家咨询小组,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对我院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咨询、论证。

五、进度安排

根据今年学院大事多,工作任务重的实际和规划制定的具体要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大体分四个阶段。

1、工作启动与前期准备(20107月)

召开动员大会,布置规划编制任务,动员会后,相关部门组建精干的编制起草小组,各规划编制小组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好本组负责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规划前期调研,理清规划编制思路,制定本组规划工作方案。并将规划编制小组名单和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学院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研讨与专家指导规划编制(20108月下旬)

长江大学暑期工作研讨会后,组织我院规划编制人员集中研讨,各规划编制小组交流工作方案,根据长江大学规划总的思路,讨论我院发展目标、思路及主要举措,以达成基本共识,统一思想,为规划的制定奠定坚实基础。

3、编制规划讨论稿(20109-10月中旬)

在充分调研和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规划编制起草小组着手规划的具体文本起草。学院各项规划在1015日之前完成初稿。

4、规划讨论、修改、定稿(201010-11月)

规划起草完成后,在全院范围内征求意见,并邀请院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后,进行全面的修改,提交学院规划领导小组讨论定稿。

六、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事关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有关参与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全力配合,积极参与,做好规划编制前期的各项调研工作。

2.加强研究,理清思路

编制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特别重视前期研究工作。前期调研是编制规划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基本前提。各规划编制小组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总结分析我院办学实际,广泛收集相关信息,深入开展研究工作,集思广益,开拓创新。要加强并发挥高等教育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3.突出重点,便于操作

规划的内容要突出重点,解决主要矛盾,克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的做法,坚持 “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先为,有所后为”,做到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层建设,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引领人、才、物投入方向,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推动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4.集思广益,民主参与

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依靠全院教职工的集体智慧,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学院“十二五”规划充分体现广大师生员工的意志,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成为进一步集聚力量、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促进发展的“兴院工程”。

5、统筹安排,按时完成

各负责单位要统筹安排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沟通与联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规划编制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等工作,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20107159362956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