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暑期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0日—8月27日;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28日—29日;8月30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时间为7月10日—8月27日,8月28日(星期六)报到;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7月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日)继续上班,放假时间为7月12日—8月27日,8月28日(星期六)开始上班。
二、期末和暑期工作安排
(一)教务处要切实抓好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的相关工作,做好期末考试评卷、成绩评定、学生学籍档案整理、学生返校补考、教材征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科研课题期中检查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认真把握招生各个环节,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学生工作处要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完善和修订新的学生手册,完成迎新方案和新生军训、入学教育方案的制订工作;团委要精心设计,广泛动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探索社会实践活动新主题、新内容、新形式。
(三)后勤服务保障中心要按计划、按要求做好基建维修项目和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的零星维修工作。
(四)组织与培训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要分别抓好干部队伍培训和新聘教职工暑期培训工作;工会组织好学院优秀教职工外出考察活动。
优秀教职工外出考察时间为7月22日—25日,请有关教职工提前做好准备和安排。
(五)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要对机房及实验室进行检修,并完成部分实验室软件的更新。
三、有关要求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教职工和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溺水、防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把其中的防火工作当作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本单位所属的重点部位,如实验室、计算机室、供电系统等,要进行检查,明确责任,加强防护。
(二)各单位或教职工及学生自行组织外出旅游、举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实习等,要遵守《长江大学职工大型活动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上报、审批手续,确保师生安全。
(三)各单位负责人假期如需离荆,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正职除请示分管院领导外,须经院长、书记同意后方可离开。
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所有院领导和各单位中层干部确保通信畅通。
(四)请各单位将暑假值班安排表于7月9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备查。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