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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和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0-04-03
作者:纪检监察部 来源:本站原创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节精神,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和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纠治“四风”工作,根据荆州市纪委、长江大学纪委等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现转发《中共荆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清明节纪律监督的通知》。请各党总支、各单位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及教职工,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荆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清明节纪律监督的通知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

2020年4月3日

 

 

附件:

中共荆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清明节纪律监督的通知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新增病例零增长不等于疫情零风险,交通管制解除不等于防控措施解除。为切实加强清明节纪律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对疫情的警惕性不降低、防控要求不降低,防控标准不降低,严禁违反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指令;

二、带头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1号通告,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活动,避免人员聚集;

三、带头倡导文明祭祀新风,严禁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四、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严禁食用野生动物;

五、带头严明纪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禁清明节期间组织聚会聚餐、聚集饮酒;

六、带头遵规守纪,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

七、带头遵法守法,严禁酒后驾车和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赌博活动。

疫情尚未结束,战役仍在进行。全市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要充分认识我市疫情防控依然复杂严峻的形势,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及时作出部署,传导责任压力,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七个带头七个严禁”要求,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和“四风”问题反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坚决反对特权行为,带头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指令和纪律规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荆州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