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将至,为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就假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期前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
1.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须在4月3日前对本部门管辖区域开展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危化品存放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报校园管理处备案。校园管理处将于4月3日组织抽查,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2.强化安全教育
各院(系、部)要通过主题班会、线上推送等形式,向师生强调防火、防盗、防溺水、交通出行、文明祭扫等安全事项,尤其提醒返乡师生注意旅途安全,避免前往危险区域。加强防诈骗宣传,警惕网络借贷、刷单诈骗等陷阱。
二、加强假期期间安全管理
1.严格值班制度
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负责人保持通信畅通,遇突发事件按程序第一时间上报。
物业、安保部门加强校园巡逻,重点防范盗窃、火灾等事故。
2.重点区域管控
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落实“人走断电、闭窗锁门”制度,需使用的实验室须报备并落实安全责任人。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严禁使用明火或违规电器。
3.应急处理机制
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疏散、救援及信息报送及时有效。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校园管理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