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11-13  浏览:

    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园规划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立项、预决算和审计等流程,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校园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25年度维修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本部门的设施使用状况和发展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充分考虑预算项目的实际执行能力,提出需要维修和预计可能需维修或改造的项目。经学院校园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统筹安排2025年度的维修改造工作。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是指预算金额超过5000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立项;原则上是在院内的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上进行的,以恢复和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环境、满足教学科研条件、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所新增的工程项目:

    (一)室内一般土建维修改造工程。

    (二)室内外水、电、环境绿化等维修改造工程。

    (三)房屋外立面、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室外维修改造工程。

    (四)实验室新建改造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工作,增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报表。如未按期申报的,将视为无维修改造需求,除突发情况及不可预见外,学院原则上将不再安排新增维修改造项目。

    (二)各单位申报202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时,需简要说明维修改造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内容及要求、经费概算等内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校园管理处。

    (三)各单位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经学院校园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列入2025年度财务预算,根据2025年维修改造总体安排和经费落实情况分步实施。

    (四)如因上级下达的计划、国家有关政策、学院事业发展调整等原因,影响到学院年度维修改造计划项目的执行,校园管理处将根据要求对年度项目计划提出调整意见,报学院批准。

    (五)各单位在2024年11月15日前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校园管理处。联系人:陈实,联系电话0716-8066360,邮箱719693105@qq.com


    附件:《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校园规划建设工作小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