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部关于对杨重阳等1名学生
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7〕73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但拒绝办理退学手续或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学生,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公告7个工作日,于2022年6月25日结束公告。在公告期内,学生可向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部提出申辩和书面陈述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部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和书面陈述者,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公告期满后,将按学院规定办理。
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班级 |
退学处理原因 |
1 |
201942635 |
杨重阳 |
2019 |
工商企业管理 |
G商专5203 |
无法联系 |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秘路82号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西校区教学办(1号教学楼1楼101办公室),邮编:434020,联系人:王瑆皓,联系电话:0716-8066681、15072904255。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职部
2022年6月17日
(注意:公告时间应从发布第二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