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市有关平安稳定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9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1月19日—2月24日。2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学生到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时间:1月19日—2月22日。2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报到,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院属各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1月19日(星期六)、1月20日(星期日)继续上班,放假时间为1月21日—2月22日。2月23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二、寒假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寒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寒假期间,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3.各系(部)和学生工作部要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做好寒假离校登记,告知学生家长学院放假时间及学生本人离校时间,离校登记表交学生工作部汇总。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纪委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廉洁自律,过一个朴实节俭、安定祥和的春节假期。
5.寒假期间,各单位要按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并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请相关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16日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04室)。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