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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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22〕36号)和《长江大学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预算和2023-2025年支出规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充分考虑校区搬迁和转设工作的实际经费需求,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预算支出规划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基础资料编报

各部门提供与预算编制相关的基础资料,其中:

办公室提供学主要工作职责和学2023年工作重点、工作目标

人事处提供学各单位职工人数及学在职人员基本信息

党委组织部提供单位的干部职数

教务处提供分年级、分专业(门类)、分单位学生数,以及2022年度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量

(二)收入预算的编报

1、学院收入预算的编制

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测算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学生工作部测算国家奖助学金、应征入伍补偿费和创业学院管理费等收入;

教务处测算相关的科研经费到帐收入以及提取的管理费收入;

后勤保障处按相关规定,经一定程序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金额测算国有资产收益;

有创收收入(包括办班、培训等)的单位(含院、系、部)应测算创收情况;

其他收入将参考最近三年数据,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进行编制。

(三)支出预算的编报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报

“一上阶段”,机关及直属单位主要申报本单位使用或管理的专项公务费、日常工作运转专项和创收支出

计划财务处将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员情况定额编制各单位普通公务费,“一下阶段”下达各单位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报

“一上”阶段,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院(系、部)申报项目支出时,对项目的申请理由、主要内容、往年情况、支出测算和绩效目标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附件,报学院审核论证

“一下”阶段,学院审核下达院内项目;

“二上”阶段,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下达的项目情况,重新填报支出预算表;

“二下”阶段,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将批复的预算下达到内各单位执行。

二、预算编制的几点说明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预算安排涉及到工作安排,是工作计划财务化的具体体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既是本单位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又是本单位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预算应充分考虑学院转设和校区搬迁工作,并体现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统筹兼顾,在对历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基础上,充分考虑学院事权与财权相适的基础上,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和审核,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二)持续推进增收节支工作,加强资金统筹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增收节支的各项措施和目标,并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采用零基预算,以落实学院2023年重点任务和目标为重点,优先安排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合理安排维持正常运转的必需支出;统筹各类资金,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重点项目的支出。

(三)强化项目论证,做实项目库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对所属的项目支出进行充分论证评审。纳入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等,并按规定履行预算评审和行政决策等程序,对前期论证评审不规范、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四)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各单位应进一步树立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编报预算时,应按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按“花钱必问效”要求,严格绩效目标管理。

三、预算编制的时间安排

(一)“一上”阶段(2月13日至2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需报送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预算资料及电子文档一起报送计划财务处,主要包括有关预算的基础资料。

“一下”阶段(2月21日至33日前完成)

各单位从单位项目库中选择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通过后纳入学院项目库;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学院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根据学院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综合财力,测算形成学2023年学预算初步建议草案征求各单位及领导意见。

(三)“二上”阶段(34日-313日)

各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修改编制规范、细化到各经济分类科目支出申报表,尤其是项目支出申报表,应包括项目申请理由和主要内容、项目预算、项目支出明细预算、测算依据及说明、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以及绩效目标编制说明等,由计划财务处按要求整合编报预算文本,将预算建议方案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

(四)“二下”阶段3月14-3月21日)

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将批复的预算下达到内各单位执行。

预算编制相关表格资料通过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

各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716-8068645,联系人:余春艳、王奥林。

 

附件 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预算基础资料表

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项目收入预算表

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文本

4:部分经济分类科目表

 

 

上一条:计划财务处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计划财务处关于确认2023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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