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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心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去向落实核查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7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去向落实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去向落实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统计责任和工作纪律,确保2023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次毕业去向落实情况核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核查截止时间:7月9日17:40前

二、核对范围:已经填报就业数据的全体毕业(升学、创业、出国出境、应征入伍学生除外),核对未就业毕业生意向(求职中、签约中、暂不就业、二战、考编考公)。备注:1.已就业学生中灵活就业学生督促提交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2.签约中学生明确提交就业材料的时间;3、求职中毕业生需要提供岗位意向。

三、核查内容:重点是已经填报就业数据的全体毕业生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假就业、换工作单位、就业材料完整性、电话是否有误等信息)。

四、核查方式:本次就业核查采取各包保老师自查和学院抽查30%。电话回访学生和企业(重点联系企业联系人核实)。

五、核查反馈:请核查人在《2023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表》确认,核查无误签名;如有误请填写情况,请备注清楚并签名。

六、请各核查人于7月9日下午17:40前,将核查后《2023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表》电子版传至毕业班辅导员王老师


教育与心理学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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