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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11-05  浏览:


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科(教)研项目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6]73号),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本年度院级教学研究项目设课题指南,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申请立项课题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针对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目的明确具体,研究方向正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预期成果特色鲜明,并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学院鼓励申报跨学科、跨专业、甚至跨系部的综合性教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限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学院教研项目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比例不少于80%。项目申请书须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院级及以上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4.预期成果应具体、可行,且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5.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三、申报程序

1. 由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报所在系(部)审核,再由各系(部)遴选后统一报送教学工作部。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在编专任教师的20%。

2.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11月29日前将申报清单(申请书五份+汇总表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学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2019年度湖北省普通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不再单独进行,将从申报院级教学研究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

联系人:李老师  8068700                          

邮箱: 45717957@qq.com

附件:1.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学工作部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