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11-25  浏览:

    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管理,严格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立项、预决算和审计,保证维修改造工程的质量,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现将做好2021年度维修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本部门的设施使用状况和发展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充分考虑预算项目的实际执行能力,提出需要维修和预计可能需维修或改造的项目。经学院批准后,统筹安排2021年度的维修改造工作。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维修项目是指预算金额超过5000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原则上是在院内的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上进行的,以恢复和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环境、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所新增的工程项目:

    (一)室内一般土建维修改造工程。

    (二)室内外水、电、环境绿化等维修改造工程。

    (三)房屋外立面、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室外维修改造工程。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1年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工作,增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请表。如未按期申报的,将视为无维修改造需求,除突发情况及不可预见外,学院原则上将不再安排新增维修改造项目。

    (二)各单位申报2021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时,需简要说明维修改造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内容及要求、经费概算等内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后勤保障处。

    (三)各单位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由后勤保障处汇总,并请有关专家论证,报学院研究批准后确定,列入2021年度财务预算,根据2021年维修改造总体安排和经费落实情况分步实施。

    (四)如因上级下达的计划、国家有关政策、学院事业发展调整等原因,影响到学院年度维修改造计划项目的执行,后勤保障处将根据要求对年度项目计划提出调整意见,报学院批准。

    (五)各单位在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后勤保障处。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16-8068671


    后勤保障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