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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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经费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为优化支出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校区搬迁后全院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经费预算进行调整含新增、调增、调减,请各单位认真分析2023年已执行预算情况,充分结合2023年还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做好2023年度经费预算调整工作各单位预算执行率将直接影响下一年预算额度。现将我院2023年经费预算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因校区搬迁和转设等工作需要调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经费预算调整申报文本

  2.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经院长办公会同意新增的项目或已经批准在建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经费预算调整申报文本

  3.校外拨款项目可根据实际到款金额进行预算调整。

  请需要调整预算的单位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项目预算调整申报文本》(见附件)。由各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31015日之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各一份报送至计划财务处,如有相关支撑材料,请一并报送。联系人:余春艳,联系电话:0716-8068645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要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送,或在预算调整编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联系。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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