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2-25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季学期我校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办函【20243号《2024年全省学校春季开学重点督查暨学期常态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能力

    要利用开学季,认真梳理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盲点和薄弱环节,针对性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思想状况,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切实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广泛开展预防安全事故、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防火、食物中毒、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禁毒等各类专题教育,保持教育提醒常态化,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三、开展开学前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检查重点为:安防建设、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校内交通安全、冬季取暖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含水、电、气、实验设备、危化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等。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认真落实值班应急处置

    继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准确掌握事故信息及时上报。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关键时段、重要部位、重点地段的巡逻巡查,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要强化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高突发事件反应与处置能力,尽最大可能杜绝伤害学生事件的发生,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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