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全面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祭祀、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以返乡祭祀为名,组织或参与“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违规吃喝活动;
2.严禁在祭祀中违规租车借车,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3.严禁以祭祀为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严禁在祭祀中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酒驾、醉驾,组织或参与打牌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6.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等不担当不作为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牢底线、不越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守“六个严禁”,推进移风易俗,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人”。
学校纪检监察部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审查调查,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监督举报电话:0716-8068827
举报邮箱:cdwljjb@163.com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