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长江大学纪委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两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廉洁防线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及全院教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2.严禁违规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3.严禁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或酒后驾车;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和名贵特产等;
5.严禁借节日之机搞团团伙伙,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违反工作制度擅自脱岗漏岗;
8.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审查调查
学院纪检监察部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审查调查,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监督举报电话:0716-8068827
举报邮箱:cdwljjb@163.com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