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202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营造崇廉尚俭、文明祭扫的“清明”氛围,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祭扫活动;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吃老板、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喝”;
四、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五、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严明节日期间纪律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学院纪检监察部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审查调查,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监督举报电话:0716-8068827
举报邮箱:cdwljjb@163.com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