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9年春节将至,为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全院师生过一个欢乐、文明、祥和、廉洁的节日,现就春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以团年、拜访、表彰等名义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
二、严禁搞“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三、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或者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四、严禁违规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酒,不提供香烟。同城不得吃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庄、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公款大吃大喝;
五、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六、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值班费或福利待遇;
七、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购物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八、严禁违规参加“带彩”娱乐活动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
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十、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十一、严禁以工会活动等名义进行任何形式教职工聚餐活动。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早部署、早落实,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带头执行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学院纪检监察部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究其党总支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716-806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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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