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工会工作部署,开展2023-2024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政治素质过硬。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勇于担当作为,有较强的政治素养。
2.工作成绩突出。积极主动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在推进民主管理、师德师风、维权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中成绩显著。重视研究总结,积极推进工会工作理念、方法、措施创新。
3.工作作风务实。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处事公平公正,受到教职工信赖。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信息,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注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
2.积极参与工会的民主管理,热心工会工作,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关心、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出谋划策,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取得一定成绩。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1.参评对象: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在册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为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会干部;
2.“优秀工会干部”由工会召集委员及分工会主席组织推荐评选;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确定推荐人选,经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议后报工会;
4.请各分工会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纸质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2024年度评优推荐表》交图书馆610室,联系电话:0716-8068208。
附件: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2024年度工会评优指标一览表.xlsx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2024年度工会评优推荐表.doc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