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院拟定于2022年上半年召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四届三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了维护教职工依法行使学院民主管理的权利,凝聚全院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确保学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现就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发展规划和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人才引进与人事管理、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民主管理与监督、财务管理与后勤保障、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集体福利事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要求及立案原则
1.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每表一式二份。内容要切合学院的实际情况,针对性要强,文字表达应简练、准确,论证充分;
2.提案应由一名代表提议,须两名以上(含两名)代表附议,提议人和附议人均应是正式代表(提案内容请勿用手写,提案代表姓名和附议代表姓名必须亲笔签名)。
3.凡属下列内容不应立为提案:
(1)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纯属党务方面或群众组织内部的内容;
(3)须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或申诉的内容;
(4)有关个人的具体问题或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意见的内容。
三、注意事项
1.各位代表要认真听取和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
2.征集提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
3.提案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中校区行政楼办公室(104室)。联系人:左老师;电话:0716-8068727;E-mail:175521627@qq.com。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