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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教职工踏青活动的通知

    2021年03月16日 17:24  点击:[]

    各工会小组:

    时值中春,阳和初起,正是百花盛开,春意盎然的好时节。为了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同事间的沟通和交流,学院工会决定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春游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21年3月—4月,4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定。

    二、 活动地点

    仅限荆州市范围内。

    三、 活动费用

    费用由学院工会经费支出,根据活动参与人数划拨经费,每人不超过60元标准(含开支工作餐、交通费、门票、活动用品费用等)。其中餐费每人不超过40元,餐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

    四、具体要求

    1、各工会小组要按照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踏青活动。

    2.本次郊游活动不得安排在工作日,人员较少的单位可以联合其他工会小组共同开展。

    2.各工会小组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扎实做好安全教育与安全保障工作,谨防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3.建议各工会小组为参加活动的每一位教职工购买当日的人身交通意外保险。

    4.活动结束后,请各工会小组将活动报道和活动照片(须有集体大合影)发至邮箱wlxygonghui@163.com。

    5.春游活动完毕,请各工会小组长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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