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工会小组:
关心教职工生活冷暖,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是工会服务教职工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根据省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会拟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我院生活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教职工慰问条件
1、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本年度(或长期)因患重大疾病、慢性病、伤残,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2、教职工本人本年度遭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因劳动能力丧失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二、困难教职工慰问程序
1、请各工会小组认真查访本单位困难教职工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困难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2、各工会小组将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各党总支审核,《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困难职工慰问申请表》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院工会。
3、请各工会小组于2020年12月10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院工会办公室;
4、学院工会对“申请表”和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报学院党委,确定困难补助名单后,开展慰问工作。
院工会联系人:王玲玲,联系电话8068208,邮箱3886808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困难职工慰问申请表.docx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