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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0年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30日 08:50  点击:[]

    学院各工会小组:

    关心教职工生活冷暖,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是工会服务教职工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根据省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会拟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我院生活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教职工慰问条件

    1、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本年度(或长期)因患重大疾病、慢性病、伤残,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2、教职工本人本年度遭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因劳动能力丧失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二、困难教职工慰问程序

    1、请各工会小组认真查访本单位困难教职工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困难教职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困难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2、各工会小组将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各党总支审核,《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困难职工慰问申请表》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院工会。

    3、请各工会小组于2020年12月10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院工会办公室;

    4、学院工会对“申请表”和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报学院党委,确定困难补助名单后,开展慰问工作。

    院工会联系人:王玲玲,联系电话8068208,邮箱3886808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困难职工慰问申请表.docx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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