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纪委通知要求,为了提高教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各单位安排统一时间,组织教职工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央、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和学院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系列文件。所有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保证所有教职员工知规、懂规、守规。同时希望广大教职员工加强监督,学院对顶风违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4月17日下午17:00前,将《学习情况记载表》报组织与培训中心。
学习内容:
1、《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2、《湖北省六条意见》
3、《荆州市委七条意见》
4、《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公车管理的通知》(六个严禁)
5、《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
6、《长江大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五不准》(长大纪发[2013]3号)
7、《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若干规定》(文理党发〔2014〕6号)、《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4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文理党发〔2014〕7号)
8、《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会议及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4〕3号)
附件一:八项规定相关文件.rar
附件二: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学习情况记载表.doc
组织与培训中心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