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9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组织和领导
1.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 长:朱继平 王文凯
成 员:张太武 汤 波 尤金荣 魏文君 罗 婷 程彩虹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汤波同志兼任。
2.各系(部)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党支部(下称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五、考核程序
1.填写考核表。长江大学在编科级干部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自聘干部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开展民主测评。各系(部)、机关各党支部根据统一安排分别召开中层干部述职大会,开展民主测评。教学单位开展民主测评时,应随机抽选不少于职工总数10%的学生代表参加。民主测评结束后,当场收取《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中层干部互评。机关中层干部与系(部)中层干部互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4.院领导测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权重分配:民主测评、中层干部互评、院领导测评结果权重分别为30%、30%、40%。
6.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基本数据(平时考勤记录及廉政记载)和群众评议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7.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院党委会会议报告考核结果建议,由院党委会会议讨论审批,确定评定等次。
8.公示考核结果。考核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进一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院党委会会议复议。
9.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是中层领导班子调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2.中层领导干部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享受本年度绩效工资,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3.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干部取消其一年内参加上一级领导职务岗位选拔和竞聘的资格,并进行诫勉谈话。
4.考核为不称职的干部应予以免职。
七、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广大教职工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年度工作。
2.由学院选派参加外出进修、培训的干部,由其原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确定考核等次。在外学习半年以上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3.本年度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20天(含20天)以上半年以下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2019年12月1日以后新聘任的干部,不参加干部考核;2019年6月30日以后提拔的干部,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5.本年度凡在意识形态、宗教工作、安全工作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取消相关负责人评优资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出现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的人员,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其中,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出现Ⅰ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的人员,考核等次为不称职;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本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人员,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
6.考核时间为2019年12月25号至2020年1月3日。
7.提交材料:长江大学在编科级干部交《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自聘干部交《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所有资料的纸质和电子版于2020年1月6日前报组织宣传部(行政楼304室,邮箱:wlzz26@163.com)。
附件: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