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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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作者: 文理学院—团委 时间:2025-02-26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团总支、全体学生:

    “挑战杯”竞赛共有两个并列赛事。一个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即“大挑”),另一个则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小挑”),两个赛事隔年交叉举办,2025年将举行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

    一、参赛对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在校专科生、本科生。

    二、参赛要求

    (1)个人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2)集体作品: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三、作品类别及学科领域

    报参赛的作品分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

    1.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需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2.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A 至 E 类。

    四、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是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3.所有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经本单位审核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每个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全国“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参赛作品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的研究、医疗卫生研究、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五、赛事安排

    1. 作品申报阶段(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初)。各院(系)团委负责组织院(系)内发动,参赛者于2025年3月10日24:00前将作品申报相关信息报送至团委。

      (1)学生参与情况。校级赛事参赛学生人数占在校生总数比例达到10%;

      (2)教师参与情况。校级赛事指导教师人数占在职专任教师总数比例达到6%;

      (3)项目参赛情况。校级赛事参赛项目总数与在校生总数比例达到1%。

    2. 校级初审阶段(2025年3月上旬)。团委将组织专家对文本作品进行校级初审,公布入围复赛的作品名单。

    3. 校级复审阶段(2025年3月中下旬)。团委组织入围团队进行复赛答辩,由专家评分,并公布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

    4. 校级决赛阶段(2025年3月底至四月初)。通过公开答辩、现场展示等环节,在入围决赛的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各若干名。同时,从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六、材料提交

    1.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0日附件1(内含3个子表)电子版,及学生参赛项目文本(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团委。

    2.每件作品文件名以“院系简称+团队负责人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联系人:龙晓华

    联系电话:0716-8068509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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