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全校师生参与、分享、服务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活动的浓厚氛围,增强广大学生“爱校荣校”的主人翁意识,保障二十周年校庆主题活动顺利进行,现决定成立“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志愿服务团”(以下简称“二十周年志愿服务团”),并在全校范围内招募志愿者,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募对象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在籍本、专科生
二、服务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1月2日(具体工作时间以“二十周年校庆”活动安排为准)
三、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
3.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奉献精神;
4. 学习成绩优良,抗压能力较强,能够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5. 未承担“二十周年校庆”期间演职任务;
6. 具备志愿服务基本素质,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大型赛事、志愿服务活动经历者优先。
四、招募岗位
(一)志愿者岗位职责
志愿者(含礼仪志愿者20人、会务志愿者50人、晚会志愿者10人)主要负责“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期间重大庆典、晚会、会议、论坛等活动的礼仪、迎宾、服务等工作。
(二)志愿者岗位条件
1. 五官端正、外形阳光、热情大方、普通话标准,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反应敏捷,综合素质较高。
2. 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素质好,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应变能力。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初选阶段(10月11日-10月16日)
请报名者加入校庆志愿者招募官方QQ群:454319094,入群后填写在线报名表,团委将择期举行志愿者面试工作。
(二)复核录用阶段(10月18日-10月20日)
1. 校团委根据面试结果进行复核,对拟录用志愿者进行公示,组织拟录用志愿者签署《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活动志愿服务工作承诺书》。
2. 对复核不合格志愿者不予录用;录用志愿者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不能随意更换;对不能履行义务的志愿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三)培训及岗位分配(10月20日-10月23日)
校团委成立“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志愿服务团”管理专班,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日程和具体情况,结合志愿者专业、特长等对志愿者进行分组,分配具体服务岗位,并组织志愿者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公共基础知识、校史校情、模拟演练等。
六、相关保障
1. 物资保障: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志愿服务期间,统一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志愿者配发专属志愿服务证件、服装等;
2. 志愿时长认证:通过志愿汇平台统一发放、认证志愿服务时长;
3. 志愿服务证书:“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志愿者均可获得志愿服务纪念证书;
4. 评优表彰:对“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十周年校庆”期间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志愿者评优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后期的大型活动中(如电影盛典、音乐节、马拉松比赛中优先录取)。
5.后勤保障:为参加活动志愿者提供饮用水和餐食。
联系人:龙晓华
联系电话:0716-8068509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