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我院于2023年10月17日启动了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报、各班级评审小组评定、班级公示、院(系、部)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上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拟推荐舒进等272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于文清等495名同学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王哲等970名同学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韩湘等495名同学获得国家三等助学金,现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纪检监察部和学生工作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10日(共5个工作日)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电话:0716-8068827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电话:0716-8068203
联系邮箱:xgczzzx203@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