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经各班评选小组评定、院(系、部)审核、学生工作处复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1日
纪检部电话:0716-8068827
学工部电话:0716-8068203
联系邮箱:xgczzzx203@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