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要,为严格做好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决定开展评选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经个人申请、各教学单位推荐、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17名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3日(周五)14:00,图书馆主楼103报告厅
三、答辩方式和内容:
1、5-8分钟的PPT展示,包括自我介绍、学习情况、所获奖项、社会工作等;
2、具体内容自行拟定、但必须契合答辩主题。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