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以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各教学单位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拟推荐秦志伟、郭露、贺黎子、刘晓莉、李嘉鑫五名本科学生,赵五欣、廖万辉两名专科学生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核查批复。现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纪检监察部和学生工作处反映。
纪检监察部电话:0716-8068827
学生工作处电话:0716-8068203
联系邮箱:xgczzzx203@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