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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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01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团总支、团属组织临时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关于印发《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共青团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理党发〔2023〕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中推报团员发展对象的安排如下:

    一、发展计划

    根据团省委相关文件,遵循“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校团委结合各学院团员青年比例现状和团员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了名额分配计划,请各学院团委合理规划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在校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政治思想上先进。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青年大学习、主题班团课参学率100%,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3、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主动在志愿汇上注册志愿者,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近一年内志愿服务时长一般不少于10 小时(一年级上学期除外)。

    4、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班级综合排名原则上应在50%以内思政课学习成绩原则上为优良(80分以上)

    5、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党章党纪看齐,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无违纪处分。

    6、 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需参加由校团委或各教学单位团总支统一组织的不少于 4 次的入团教育培养(半年内)。教育培养包括集中教育和实践锻炼,以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7、优先发展的条件。获得院级及以上各类表彰或通报表扬等。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确认与培养

    1、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各级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所在团总支备案。推优推荐要发扬民主,票数不达到半数以上不得确定为积极分子。

    2、团支部应当指定1至2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3)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4)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学校各级团组织应当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学生,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4、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次的入团教育培养。教育培养包括集中教育和实践锻炼,以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5、学校各级团组织应当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鼓励入团积极分子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将入团积极分子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6、经过规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团员和群众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7、入团积极分子学习所在团支部如发生变动,原团支部应当及时将入团申请书、参加团的活动记录、培养教育情况、志愿服务记录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团支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入团积极分子的确认与培养

    1、请各团总支于4月8日前报送附件1:xxx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至龙晓华老师处。

    2、后期团委将统一下发《入团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烦请各教学单位督促预审合格的入团积极分子认真填写,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团支部大会讨论。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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