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院(系)目标任务考核与奖励办法》(文理行发[2023]60号)、《关于开展学院二级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学工处结合各教学单位平时的工作记载、现场考核和自评报告进行考评,现将2023年年度学工处对各教学单位学生工作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2日17:00前
学生工作处:0716-8068058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2023年各教学单位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分数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