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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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27 点击量:

    各院、系 () 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关于印发<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拟召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206日星期日(暂定)

    地点:城中校区多功能报告厅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学生会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校学生会工作,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为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知名的应用型高校”的宏伟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主要议程

    1)听取校领导和上级学联讲话(暂定);

    2)审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3)听取和审议第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部署今后一年的工作;

    4)选举产生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选举产生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6)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四、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出席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拟定在92人。正式代表中,其中非院、系 () 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拟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若干名,主要为学校领导,院、系 ()党团负责人。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代表名额根据各院、系 ()所联系学生总数按比例进行分配,按院、系 ()所联系学生总数的1.2%分配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不足 3 人的以 3 人计。各选举单位推选的学生代表名额分配组成参考比例:2020级占30%2019级占30%2018级占30%2017级占10%,各院、系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产生办法

    原则上各院、系 ()团总支应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学生代表。依学校实际,本次学生代表产生可参考以下程序:经团支部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侯选人上报院、系 ()团总支,再由院、系 ()团总支集中推荐产生最终学生代表。经各院、系 ()团支部、学生会、团总支组织选举产生。

    院、系 ()学生会、团总支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按照所分配学生代表名额,以民主程序选举出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

    (三)正式代表条件

    正式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行端正, 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 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第四届常任代表、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的组成和产生程序

    第四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代会大学常代会代表的产生程序:由学生代表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各代表团充分酝酿、全体会议表决等民主程序产生,常代会代表的人数不超过学生代表总数的10%。常代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对提案进行整理、备案、督办与答复并行使大会代表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等职权。

    学生代表大会,设常代会制度。常代会在大会闭会后负责对提案进行整理、备案、督办与答复并行使大会代表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等职权。常任代表人数,初步拟定为9人。由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各院、系 ()在学生代表中推荐1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1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代表大会闭会后相关工作的联络沟通。

    新一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5人;主席团采用轮值主席制度。

    新一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产生程序: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院、系() 团总支推荐,经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代表团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提交由大会进行选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召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院、系 ()团总支、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各项参与和筹备工作。

    (二)应知尽知、民主推荐。各院、系 ()需提前了解和安排代表推荐工作,代表分配名额(见附件2)根据各院、系 ()学生总数按一定比例已进行分配,由各院、系 ()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以及构成要求,组织基层团支部充分酝酿讨论,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确定代表后,须在院、系 ()进行公示,接受广大青年学生的民主评议及监督。各系(部)于121日(周二下午1800)前,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4)报团委。

    (三)组织动员、明确职责。各院、系 ()在推荐代表的同时,需做好大会的提案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积极发动组织学生代表立足实际、做好调研,围绕广大青年学生普遍关注、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提案的梳理,切实履行和发挥代表职责;组织学生代表认真学习学生代表大会职能、学生代表职责、提案办法,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于121日(周二下午1800)前将本院、系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见附件5)统一报送团委,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

     年十一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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