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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4-09    浏览次数: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网络与各类网站规范化建设,提升网络与网站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学院在网络空间的形象与声誉,根据《网络安全法》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院网络与网站是为教育教学、学院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通道及平台,是学院重要的宣传阵地。具有学院文化引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实力展示的基本功能,也是方便来访者(上级领导,学院教职工,各类学生及家长,相关社会行业人士)查询了解信息的重要窗口和平台。既要坚守网民上网的普遍性建设原则,也要遵守学院网络与网站的专业性、特殊性建设与管理原则;网站建设的政治安全、道德安全、法律安全,是网站建设的底线、红线。

    第二章网站建设

    三、学院网站建设应用的基本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

    (3)坚持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制的原则。

    四、各部门、院系部的党政负责人为网站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网站管理

    五、各部门要指派专人管理网站、明确职责权限;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

    六、定期检查并完善各自网页内容,每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七、信息上传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信息员保留原始记录。

    八、信息发布主要范围:

    (1)学院重大的全院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撰稿,如:

    1)国家、省、市等相关领导来学院视察、访问、检查等活动;

    2)学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3)学院中心工作以及重大政策措施的进展情况;

    4)学院主(承)办的会议及活动,如教代会、开学典礼、运动会、毕业典礼等;

    5)事关学院发展的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重要活动;

    6)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动态;

    (2)各单位主办的全院性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撰稿,如:

    1)学院教学科研、重点建设项目,如学科建设研讨会、科研立项和学位评审等;

    2)专家、学者、校友、相关企业的学术交流、聚会活动、报告讲座、合作事宜等;

    3)广大师生思想、学习、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如党团建设、文艺活动、讲座报告等;

    4)学院师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重大赛事活动,获得有社会影响力的荣誉或奖励;

    (3)各单位举办的具有新闻价值的创新性活动,具有示范作用、对全院其他单位工作有启示、借鉴意义的工作等,由各单位负责撰稿。

    九、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信息严禁止网,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学院利益和师生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在网站上发布侮辱、诽谤、损害他人或单位声誉的信息。

    第四章责任

    十、学院网络与网站管理人员的职责:

    (1)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为各部门管理员分配权限;

    (3)根据需要对网站栏目结构设置进行调整;

    (4)学院新闻的上传与发布;

    十一、各部门管理员的职责:

    (1)定期对本部门的网页进行检查,保证网页的正常运行;

    (2)及时将本部门的新闻提交给学院管理部门统一审核发布;

    (3)协助网站管理员对网站进行相关维护和更新。

    十二、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直接追究直接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本办法由学院网络与网站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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