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与教学质量,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启动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建设要求和阶段发展目标,优先考虑学校转设工作、新办专业、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需求;
2.按照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要求,未申报项目将无法安排预算。已申报项目根据学校财政情况逐步安排预算,请各院系实验室合理规划,科学编制申报书,应报尽报;
二、申报内容
1.项目申报的必要性。重点论述项目满足实验教学情况、运行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已经具备实施条件(用房用地、管理运行人员等);
2.项目申请购置的仪器设备情况。重点论述设备属于更新、补充还是首次购置,引进设备的目的和意义,是否具有先进性和独特性,对学科专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仪器设备机时数及使用效益、产出成果等;
3、项目与专业课程、实验项目的关联情况。重点论述实验项目是否为新开,项目类型(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还是创新型)、项目服务对象(学院、专业、课程等)和规模,预期年实验人时数,实验项目开出率,如何对实验室进行开放,如何实现设备共享及实验设备的利用率等。
三、申报提交材料
1.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设备购置更新(淘汰)清单(附件2)
3. 2025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简表(附件3)
附件1、2将作为2025年实验室建设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附件3将纳入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申请实验室设备更新的,需要同时填报附件2中的“拟淘汰设备清单”工作表。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请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30前提交至实验楼C112室。
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