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了确保学院正常运行与发展,改善和优化工作环境与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办公家具及设备标准配置管理暂行规定》的原则和要求,拟启动2017年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申报工作,具体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指导原则
1、 坚持标准,规范合理。本次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申报工作,要严格依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办公家具及设备标准配置管理暂行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申报,不得超标准、超规格申报(配备);要根据岗位性质、工作特点和管理需要申报必须的设备及家具,不得重复、虚假申报。
2、 统筹兼顾,节俭利用。本次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的申报工作,要站在部门整体和学院整体的层面思考和计划,岗位之间、办公室之间、部门之间要做到有序共享(主要是部分设备),已有办公设备及家具与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应有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做到:有用、能用、够用。
二、申报时间与程序
1、使用单位申报: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11月20日止,使用单位认真摸底,详细填制《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申报表》,于截止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陈娇同志。
2、 管理部门审查:2016年11月21日起至12月20日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在书面初审的基础上,深入各申报单位实地核实情况,于2016年12月下旬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核准;2017年元月31日前公布《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7年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的文件。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