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0号和《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院在册在岗、在相应岗位工作且符合认定条件的自聘教职工。
二、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月30日。
三、有关说明:
1.申报认定的条件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务工作的通知》标准执行。
2.申报时请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见附件),《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签定意见。
3.单位汇总,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制版及《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职改办。
4.《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胶粘。
附件
1:《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职改办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