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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初任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0号和《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初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院在册在岗、在相应岗位工作且符合认定条件的自聘教职工。

    二、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31日。

    三、有关说明:

    1.申报认定的条件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务工作的通知》标准执行。

    2.申报时请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见附件),《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签订意见。

    3.单位汇总,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制版及《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职改办。

    4.《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A4双面打印,胶粘

    附件

    1:《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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