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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

    时间:2022-08-2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文理行发【201833号)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文理行发【2018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参加学院专任教师(高级)、辅导员(中级)和实验系列职务评审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交测试登记表,由单位汇总后报人事处,人事处将协同教务处组织安排有关测试工作。

    二、参加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的人员,以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结果为准,不参加本测试;上学期已参加的人员无需参加本测试。

    三、一年内发生教学或工作(管理)事故的责任教师、辅导员和实验人员不能参加测试。

    四、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登记表于92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6-8068069 邮箱:wlxyrlzy@163.com

     

    附件:

     

     文理学院教学水平能力测试登记表.xls

     文理学院辅导员水平能力测试登记表 .xls

     文理学院实验水平能力测试登记表.xls

     关于印发《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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